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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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器材保证金问题 | ||
来信人 | 打** | 来信日期 | 2010-06-15 |
信件内容 |
我于2年前在红玫瑰婚纱影楼打工,老板要我交了500元所谓的器材保证金[有红玫瑰影楼开出的收据现在还保存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4个月后由于其他原因我离职了,因为离职是我单方面原因所以当时也就没有领到最后那个月的工资。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退给我那500元的器材保证金吗?如果他们不退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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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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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0-06-3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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