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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的收费情况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1-02-19
信件内容
高桥社区要求每家每户按人口数缴纳收取处理生活垃圾的费用每人每年24元是否合理?家庭常住人口只有一位老人,其余几位家庭成员常年在外。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澧阳街道 回复日期 2021-02-19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协会章程等可以就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做出约定。高桥社区结合居住人员复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的实际情况,经社区两委提议,自治协会商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对社区内住户按户口本人数收缴每人每月2元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收取的卫生费用全部用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收取费用时社区给村民开具了收据,且费用收取与支出情况也在社区进行了公示。


  澧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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