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2013年4月我母亲李素霞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中顺华联世纪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的商铺交由对方管理,因为对方迟迟不打租金,2017年6月我母亲与对方签订了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的协议书,合同清楚说明解除合同后由我母亲自行与承租经营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自此我们与肯德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已与肯德基合作三年多。2021年4月肯德基退租,于是我们就准备自主经营,此时是铜锣湾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华联,我们在他们的工程部办理电表分户,并交了消防费,安装费,等各种费用,但并未开票。2021年4月21号我们按照正规程序拿到了营业执照,装修也已经接近尾声。2021年5月,华联109号.110号112号.111号等华联内部商铺发生纠纷,住建局下达停工通知。同时铜锣湾物业跑路,华联暂由夏宏等人托管。6月1日我们去找他们交电费被拒收,理由是政府通知他们不允许我们营业,不给我们通电。请政府弄清楚这次纠纷与我们无关,107号门面本来就是有门的,里面3面墙都是实墙不与内部相连。不影响华联内部商铺业主的任何利益,我们只是想老老实实做生意,养家糊口。我们投入了几十万,到最后夏宏等人却以政府为由不给我们通水通电。我希望县长能理解我们的无辜,并向暂时接管华联的负责人沟通清楚,107号门面是合法经营,不与任何人产生纠纷,应该正常对待,正常通电,不要与华联内部商铺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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