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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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村干部离职之前没处理的事情还需要他们证明怎么办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1-08-07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反映的事情是需要过道从事耕种。具体详情是2005年的时候村里迁进了移民,我们卖了一套房子,屋地总的有1.4亩左右,当时写了一份书面协议,里面明确他们占有1.2亩。 因为有一块田地在卖的房子后面,当时的过道是在楼房和生活屋之间,所以口头约定他们盖新房后要在东边留一条过道方便机器进出农耕。当时是父辈们跟村里处理的,后来从2014年后,我爷爷和我父亲以及移民户老人和他的儿子都过世了。现在他们只有一个奶奶和孙子,我这边是奶奶和我一家人。 2019年移民户开始盖新房,我找当时负责的村干部来协商,等他们盖好房要留路。2020年他们盖好房子我又到村里去,找村干部处理,也答应给我处理,我当时也录了音。今年我去找村里,负责的村干部离职了,不再管理此事。我又找到当时卖房时负责测量的人证给现在村领导作证,还是处理不了。我和家人长期都在外务工,恳请领导处理此事。协议和图片资料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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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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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城头山镇 | 回复日期 | 2021-08-1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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