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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问住建、房管:金地名苑烂尾楼何时交房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6-03-03
信件索引号 LM2016030322
信件内容
常德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德国小镇,大河街小河街,常德的面貌翻天覆地,可坐落在正在建设的古色古香的老西门旁边,金地名苑1号楼这个楼盘已经烂尾几年之久,一来严重影响常德形象,二来金地名苑其他楼百姓苦不堪言,1号楼为整个楼盘的入口处,小偷肆无忌惮的来光顾。   金地名苑1号楼有一百来户业主,我们都是投入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可现在交了钱还要在外面租房住,更重要的是交房无望,这就是金地名苑,黄金宝地.....百来户业主四处投诉无门,听说是开发商老板差人的钱,可是老板上面有资质,有公司,难道常德市针对房地产市场没有措施,烂尾就烂尾了吗,那我们买房人的权利如何保障?住建、房管、国土这么多部门都没有措施吗,听说常德的项目都交了保证金,现在项目出问题了,请问政府有什么措施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PS:《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如果出现烂尾楼事件,相关部门可以进行行政性的干预,以保障各类债权人的利益为原则,召开债权人会议,协商处理方案。可以通过税费优惠政策、限期自行处置、强制性代理处置、强制性拆除、托管续建、引入新开发商、融资盘活等方式更好的平息烂尾楼事件。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6-05-18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件中所述“金地名苑烂尾楼”系“金地名苑”房产项目二期(1#楼),建设单位为常德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公司),实际投资人为朱纯洁。项目位于建设西路,建筑面积1.6万㎡,135户。项目于20125月动工,20135月主体工程封顶,20141月准予预售,现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尚未完成。

二、项目实际投资人朱纯洁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因债务原因,将二期(1#楼)应安置26户实行产权调换回迁户的房屋全部抵押给了债权人,导致26户回迁户不能按时回迁,严重影响了回迁户的正常生活,引发回迁户不断群访。且1#楼虽主体工程已竣工,但其他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安防、消防、水、电、气、装修工程等)建设均未完成,房屋不能按期交付,购房业主不能按期入住。

三、市房管局在了解项目情况后,将其列入市城区问题楼盘上报了市政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各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2015年,中大公司已与26户回迁户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落实了回迁安置房,并按协调意见按月支付给26户回迁户过渡费。

四、为尽快解决项目回迁户及真实购房人的入住问题,市房管局按市政府协调会议要求,多次约谈中大公司,要求其完成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但因项目实际投资人朱纯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羁押,现已进入诉讼程序,债权债务纠纷没有了结,一方面复工受到债权人现场阻工;另一方面中大公司也因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恢复施工不积极主动。目前,司法机关正在加紧朱纯洁案件的审理,市问题楼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也正在积极协调对项目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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