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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紫御豪庭开发商和物业坑老百姓的血汗钱
来信人 受** 来信日期 2017-03-06
信件索引号 LM2017031715
信件内容
紫御豪庭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地下停车场与杂物间的问题。首先,地下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应享有的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无权买卖。所有已买车位的业主坚决要求退还购车位款,车位只能按市场价出租(参考莱茵小镇小区),凡需车位的交400元每年的租用费,车位不固定;其次,地下停车场修建的杂物间属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已卖杂物间款项也必须退还给业主。二、	小区前期物业与物业费问题。首先,坚决更换现有的物业公司。示经小区业主同意私自更换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物业公司,开发商已经违约。必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招标或自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其次,在更换现在物业公司之前,现有物业公司必须帐目公开,已经收取的已提前收房业主交纳的相关费用必须公开透明,目前小区物业收取的费用须有物价局的批文,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必须退还给业主,如装修管理费、打墙费等,水的二次增压费高于其他相邻小区不合理;小区大门及小区里面(包括电梯内)现有的广告牌必须撤除,现物业已经收取广告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现物业公司不得挪作他用,只能以后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 三、	九号楼和五号楼架空层的问题。这两栋已经公摊的架空层面积按平房双倍退赔。合同中明确写着“架空层不得砌封,属公共活动场所”,却被用作物业用房、公共活动室及公厕,业主购房时置业顾问对此只字不提,这两栋业主的购房合同中也没有特别注明,开发商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四、	房屋质量及设施不够完善问题。房屋漏水、开裂、墙皮脱落、钢筋外露、过道围栏过低,电梯内无监控交房必须安装,电梯风口必须安装物业和沙霸串通一气 强行买卖 不买沙霸的沙不让进小区  还有没王法? 开发商在地下车库私自违建杂物间 售卖 谋取私利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03-1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紫御豪庭”由常德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占地53338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63平方米,11幢高层。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11月核准预售,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目前,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开发企业正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一、地下车位与杂物间的问题

      1.如果地下车位属人防工程,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人防工程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对人防工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人防工程的投资方可以将其处置。

      2.如果地下车位不属人防工程,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规定》(常规发〔2011〕11号)第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地上专用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等公共用房和设施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

      3.地下停车场杂物间是否属违章建筑,待规划、人防部门验收时予以确认。

     二、小区前期物业与物业费的问题

      1.该项目为新建住宅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物业服务属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由开发企业选聘。业主如需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须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选聘。

      2.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4号)的规定,对有关收费项目进行现场公示,业主如有异议可向物价部门咨询。

    三、架空层是否砌封与使用性质、房屋质量与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该项目还未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上问题待住建、规划、房管、人防、消防、质监等部门验收后予以确认。针对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约、欺诈行为,业主也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订的条款,采取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四、沙霸的问题

     2016年6月,鼎城区政府已经召开专项治理大会,明确了部门职责,如遇沙霸、砖霸、搬霸等强买强卖行为,业主可直接致电公安部门(110)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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