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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政府补偿养殖的标准是什么
来信人 吴** 来信日期 2017-03-23
信件索引号 LM2017031783
信件内容
我是常德市柳叶湖双桥村的农民,没有外出打工,2008年建了两间猪舍养猪,2015年底,柳叶湖街道畜牧办工作人员和双桥村村干部宣传政府政策让老百姓服从政府要求,不要群养家禽,政策对响应政府政策的养殖户给予补贴,我们很多人同意了,2016年街道畜牧办和村干部也到现场丈量登记了养殖面积,但2016年底政府发放补贴时整个柳叶湖双桥村只发放了7户(并且还是2016每养过猪的,没有养的基本没有发放补贴),我们到畜牧办了解情况,答复是他们也没办法,你们可以选择继续养,为何朝令夕改?老百姓一年没有养猪的损失谁来买单?政策是用来遵守的还是违反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03-31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柳叶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已属于牲猪禁养范围,所有规模养殖户都不再从事规模化养殖,也根本不存在可以继续养的说法。

     2、2016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退养调查摸底工作组,对辖区内牲猪规模(养猪50头以上或栏舍面积达100平米)养殖户宣讲禁养政策,对猪栏面积进行了测量,并上报区农村工作局。但是根据湖南省“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精神,只对离沾、柳大堤千米内的22个规模养殖户实施奖励关停,其中双桥社区7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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