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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残疾人待遇
来信人 余** 来信日期 2017-12-11
信件索引号 LM2017123026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汉寿县酉港镇富有村的残疾人,我和我老公二个人都是残疾,未有小孩,只有父亲没有母亲,听说残疾人低保户是免缴农合的是吗?请问残疾人低保户对于精准扶贫建档和住房帮修建问题请问有政策下来吗?打扰到市长您可,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7-12-22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该对象反映的“残疾人低保户免缴农合”的问题。按照汉寿县民政局代缴农合的政策要求,民政局代缴农合对象主要为四类人员--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特困人员、军人优抚对象、农村低保A类人员,残疾低保户如果不属于农村低保A类人员,需个人自缴,汉寿县民政局对于低保B、C类保障对象打卡补一部分差额。

     2、“建档立卡贫困户修建住房”问题。根据汉寿县住建局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保障对象必须是“四类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残疾户,该对象属于建档立卡残疾贫困户,可以先通过自主申请,再通过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报镇审批确定上报享受危房改造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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