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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政府管管石门“天瑞幸福里”夜间施工噪音问题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8-03-27
信件索引号 LM2018033541
信件内容
3月26日晚上,石门“天瑞幸福里”建筑工地夜间整晚施工,噪音严重扰民。近一年来,该项目开发商、承建方不顾周边居民死活,每天晚上施工到凌晨两点,昨晚居然搞了一个通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之 (四)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再也不忍了,必须向政府投诉。这些得寸进尺,无任何德行、无视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发商、建筑商,希望政府严惩。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04-12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石门县城管执法局对该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永兴街道大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经查,当时施工方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擅自夜间施工造成噪声污染,涉嫌违反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石门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当场调度进行整改。石门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连续一周进行夜间施工实地检测巡查,未发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情况,至4月11日为止整改情况较好。同时,执法人员已现场对施工场地项目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方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避免再次造成噪声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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