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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20几年前的老房子要拆除,为何没有一点补偿?
来信人 田** 来信日期 2018-04-10
信件索引号 LM2018043645
信件内容
尊敬曹市长:我是汉寿县军山铺镇的一名退伍老兵,我家在319国道边上,离公路约6米左右,房子是1996年建的,当时因原房屋已塌损无法居住则在原大队部的旧址上建了现在的房屋,因各种原因也未取得产权证,该房屋现为我家的唯一住所,现在路政要求限期拆除,并未提及搬迁费用和拆迁补偿,我想知道虽然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产权属违章建筑,但都20多年的老房子了,为什么拆除没有一点儿补偿?还是限期5月份要拆除,让我一家老小住到哪里去?临时建房也赶不急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05-1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319国道提质改造工程是汉寿县政府2018年度的一项重点工程,其中明确拆违清障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户主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项目拆违清障行动未启动前,户主当前可不自拆,应积极寻找房源备拆。确因改造工工程需要拆除该户主房屋,汉寿县城管执法局将会同镇政府向汉寿县政府反应该户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争取在合理合法的原则下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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