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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汉寿沅水大堤禁踋内非法种植树苗
来信人 姚** 来信日期 2018-04-23
信件索引号 LM2018043715
信件内容
2018年3月20日汉寿洲口正龙村到李和村2公里大堤禁踋内被大量种植树木.离沅水防汛大堤距离还不到1米的了.严重影响大堤的安全和防汛工作.随着树木的长大.根部渗入大堤.一旦树木长大被砍伐.根部就变成朽木使防汛大堤千疮百孔.严重威胁大堤内30多万百姓的生命安全.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管理条例.我们在汉寿县水利局反映了这个情况都1个多月了还没处理.马上就要到雨季防汛期了.望领导尽快调查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05-04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汉寿县西湖垸大堤内禁脚管理范围内水洼地,于1989~1990年经省市县逐级审批核减税收面积后,经实施吹填工程整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吹填后的土地由西湖垸水利会依法实施统一管理。为规范大堤内禁脚管理范围的土地经营秩序,在西湖水利会的经济能力无法实现营造护堤林的情况下,采取发包组织营造护堤林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据查:沅水大堤汉寿县洲口镇民安村六组段(桩号7+500~7+900处)村民在大堤内禁脚管理范围内,利用防汛公路违规种植杨树(约120株)的情况属实,2018年4月24日,西湖垸水利会发现该问题后,组织力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水法规宣传、教育,及时与洲口镇主要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征得了进行清障工作的支持,由于部分群众对内禁脚管理范围内土地性质的错误认识,在思想上产生了抵制情绪,经反复宣传、劝阻无果。

     二、处理措施

     1.由西湖水利会联合洲口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对该段违规种植杨树的村民进一步进行水法规宣传,切实做好地方社会稳定工作。

     2.汉寿县西湖垸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已责成洲口镇人民政府,限期对防汛公路上违规种植的杨树清除到位。

     3.对逾期不整改到位的单位或个人,汉寿县水利局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并对防汛公路上违规种植的杨树实施强制清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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