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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汉寿锦绣一百的开发商连契税都代收后七年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来信人 罗** 来信日期 2018-05-04
信件索引号 LM201805376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们于2011年向“湖南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其开发的位于汉寿一中隔壁的“锦绣一百”房产,双方签订合同并缴清各项费用和维修基金,甚至连契税和办证费用都代收了(由弘达公司盖章代收)。但时间过去快7年,至今全部业主都没领到房产证!期间业主组织代表和弘达公司负责人何文斌先生多次沟通,都以正在办理为由推诿!我们老百姓省吃俭用置办一套房产并不容易,也搞不清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只知道所有费用都缴清了,现如今却连房产证都拿不到!这到底是政府部门的问题还是开发商的问题?如果是政府部门问题,请政府能尽快解决办证,咱老百姓拖不起了!如果是开发商诚信问题,为什么开发商还能在汉寿承接各种政府或非政府项目。请领导能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05-1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汉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有在开发商和小区业主共同提出申请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若开发商一直拖延,不予办理不动产证,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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