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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廉租房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8-08-19
信件索引号 LM2018084305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本人李国平,男,现年55岁,原居住在北门河建筑公司宿舍,2015年我不幸患上原发性晚期肝癌,在急需要钱治病的时候,2016年本建筑公司宿舍棚改拆迁补偿后,我迫不及待地放弃购置新房,奔走在全国大小医院四处求医的路上,加之民间的各种办法综合治疗,现虽在肝病上有所控制和好转,可是我无力购买住房了,我一个离异的孤独老人只好暂时居住在一家隔热层内度日,带着这个情况我去过几次找杨旗咀社区给领导反映,请求解决一套廉租房,可是社区领导不予答复,理由:一是棚改户不享受廉租房,二是我已有病退工资。可是,我的棚改补偿费和微薄的一点病退工资已经全部花在了我的治病上,我真的无力去购置新房,在此,我跪求市长安排核实情况帮助我解决一套廉租房为谢!我真的还再想活上两年。                                      肝癌患者求助人:李国平                                                         2018.08.19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09-04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辰阳街道办民政所先后到杨旗嘴社区、县房管局住保办、县棚改办、县人社局进行调查了解,你现年55岁,县住建局系统病退,现月工资2463.00元,2016年棚改面积为103.21平方米(其中有证64.53,自建38.68)。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你的住房建筑面积和人均年收入标准均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不符合保障条件,你本人也多次前往县房管局住保办咨询,县住保办工作人员已经给予你明确的回复并解释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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