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此类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如果是,是否需要取得相关驾驶资格然后允许其上路行驶?如果不是,能否允许其在城区机动车主干道行驶?
答:根据《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的国标规定,此类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取得C1、C2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上道路行驶,否则不得上道路。
二、此类车辆违反交通规则如若引发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答:此类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将按照机动车的违法标准予以确认违法行为、认定事故责任、承担法律后果。
三、如果此类车辆合法合规,能否对驾驶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如果车辆本身属于违规车辆,能否开展相关行动对此情况进行整治?
答:我支队将于近期开展对此类车辆的专项整治。目前正在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常德本地两轮电动车都需要上牌的情况下,此类车如何处理?
答:此类四轮电动车,95%都不在机动车产品目录范围之内,属于违规产品,技术性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也无法购买交强险。驾驶人多为老年人,没有安全通行常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查处时,因人群特殊非常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和执法风险。所以我们强烈建议市场监管局要对该类车辆的销售商进行查处,堵住交通安全的源头隐患。同时新闻媒体应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主动不去购买这一类车,从而减少类似的人身财产安全风险。
对于已经购买且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交警在路面查获时,如果该车符合登记规定,则责令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如果该车不符合登记规定,会要求驾驶人写出不再上道路行驶的书面保证;对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会按照“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事实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交警支队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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