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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津市市交警新洲大队录错车牌,反馈无果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11-16
信件索引号 202000887
信件内容
本人有查询交管12123信息平台的习惯,防止自己出现违反行为,今日于11月9日晚查询时发现有一个现场罚单,是来自于津市市交警新洲大队在2020年7月10的处罚,内容是不在机动车规定车道内行驶;我本人在2020年7月10日是在长沙进行考试培训,地点在:长沙市的时代阳光企业大学,培训时间是7月5日-10日,本人所属车辆:湘J53W67也是在长沙,所以不存在会到津市市去进行违法行为,另外我也有证据证明我当时人在长沙,车辆并未外借;自行去长沙市交警支队雨花大队查询后,告知违法单签字是一个叫欧阳的人,随即各方联系,最终11月10日联系到新洲支队后告知了此事,说等回复,可是6天过去了,并未收到回复,各方寻求不是这里推就是那里不知道,所以特来请求帮助,维护我一个纳税人的权益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津市市 回复日期 2020-11-2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津市交警大队每天信息的输入量比较大,导致录入有误,是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疏忽。由此给您的生活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现新洲中队已处理了该违章,可以正常行驶了。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津市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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