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矿山企业旧址拆迁与报废,应顾及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当地群众的生活问题。赤峰煤矿老矿区大部分处在现洞市乡昌家村3组(原昌家村5组),也就是过去的赤峰蔬菜队。因当时成立蔬菜队,昌家村3组的土地被划拨了一部分出去,加上矿区建筑不少占地,现在昌家村3组(原赤峰蔬菜队)的人均耕种面积已不足0.17亩,山林占有面积基本可以说无。而赤峰煤矿职工家属私自开荒种地,日积月累更进一步导致了村民的土地严重流失。
民以食为天,以土地赖以生存。农民一旦没有基本的土地面积,生活下去是相当困难地。土地关系到的还不仅仅是日常生活的问题,也关系到养殖业的发展。全民打工或经商是不切实际的,很大一部分农民还是必须靠种地养殖来生活。
因国家廉租房优惠政策的出台,赤峰煤矿职工家属也将搬迁入县。按照规定,企业拆迁报废之后,废弃建筑应恢复耕地原貌,由当地政府重新划拨于民。然而现在却有部分老矿区职工家属准备或已经将其原有住房(更何况大部分住房都会空置,继续占用面积),包括他们私自占用的土地卖给昌家村或昌家村附近一些为了交通方便的村民。另外,从1958年至今,赤峰煤矿占用土地,村民本该享受到的各种国家补贴都没有一样得以兑现。
赤峰煤矿老矿区的拆迁报废问题切实关系到当地居民耕地,饮水等等各个方面。而老矿区职工家属的这种作为势必会对当地居民造成不利影响。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政府职能部门及时的解决,将来很有可能会引起诸多民事纠纷。至此我以一个普通中国公民的身份向您反映以上问题,急切希望您能早日予以解决。
谢谢您百忙之中过目这封信件。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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