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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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财富广场F区10单元“清风宾馆”违规违法经营,侵害其它业主利益情况的申诉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2-09-22 |
信件索引号 | 430723198504130415 | ||
信件内容 |
财富广场F区是属于住宅用途的小区,现有其10单元410业主何某,陈某,在未经其它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改为商业用途,开设“清风宾馆”,并间隙性容留赌博、卖淫等非法活动,形成噪音,严重干扰了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先对有关情况进行申诉,恳请政府尽快回复: 1、“清风宾馆”强行将住宅改为宾馆商用,是否办理了工商许可登记,消防登记,税务登记,是否依法缴纳了有关税款、费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人与所谓“清风宾馆”相邻而居,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何某、陈某强行经营宾馆,已经严重侵害了本人利益,请求政府根据《物权法》,立即终止“清风宾馆”的侵权行为。 3、“清风宾馆”为将住宅改为商用,将原住房进行改造,抢占小区居民共有的公摊面积,并在公摊区域非法安装防盗门,静止他人通过,严重侵害直接利害关系业主的利益,请求政府将其非法安装的防盗门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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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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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2-10-1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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