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现在洞市中心小学根本没按以下收费的,学校从四年级就开始强制学生住校,四年级一学期就1300多,怎么就这么贵,平时还要交杂七杂的考试费、本子费等,根本就没人管理,还说上面政策好,不要学杂费,逼个学生吃、住、学校一年养那么多猪,年底杀了分肉,这成本从哪里来,我总觉国家政策是好了,到下面来没人管理,比以前还糟糕,希望县级领导要从实际情况来调查,不要怕麻烦,解决实际情况,若还是不能解决,我将往市级、省级投诉上去了。
义务教育收费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1/11/18 10:49:00 | 浏览1229 次] 字体:[大 中 小] 1、农村(含县城)学校除按规定向自愿住校和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寄宿费标准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政府拨款为主修建的学生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80元,以社会资金为主投资修建的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150元。对全部由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得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校学生应实行一人一铺,对少数学校暂不能达到寄宿条件而安排二人一铺的,其寄宿费按一人一铺标准的70%收取。新建、改建的学生宿舍须另报市物价局在省定最高控制标准内核定收费标准。伙食费标准继续实行综合毛利率控制,最高综合毛利率不超过25%。计算公式为:综合毛利率=(伙食销售收入÷原辅材料及燃料购入成本-1)×100%。综合毛利率不是允许学校的盈利,而是用于解决食堂职工工资、水电等费用的开支。具体的伙食费标准由各县(区、市)发展改革物价局会同教育局按照“保本不盈利”的原则核定。最高限额在10元以内,并报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备案后执行。有条件的学校应尽量实行学生购票(卡)就餐。伙食费只能按月收取,不能按期预收。学校必须建立 “学生食堂专用帐册”,实行专帐核算,保证学生的伙食质量,不得克扣,不得将伙食盈余用来还帐和发放教师福利等。
2、城市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住校、自愿在校就餐和自愿购买校服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和校服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附件一的标准执行。住宿费和伙食费的标准按农村学校的标准和规定执行。校服费须报市物价局核定具体价格。
3、农村学校和班级不得统一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学生可自主向商(书)店购买学习用作业本。
4、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料和各种学生保险,一律由学生或其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阅和向保险机构购买,严禁学校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购买。
5、除初中毕业生会考以外的其他考试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试卷、考试等任何费用。
6、学校应确保学生搭餐需要,但不得收取搭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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