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2012年9月21日,我父亲梁开生(津市市灵泉镇同兴村人,电话15973638281),进入长沙宇丰货运输公司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货运部(该货运部实际控制人为孙黎平、游胜勇、范某某、张军,货运部电话:3250929,孙黎平电话:18075652608)从事货运作业工作(月薪2200元/月),2012年12月14日,我父亲作业过程中(负责接货和下货)不慎从该公司的货车上摔下来,后经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红十字会医院照片诊断,造成左脚祼骨骨折一处(有片,因有骨折伤残等线为10级,但未经签定)。
事故发生后,经我父亲与业主协商,同意支付我父亲合计8000元整(包括当月工资天工资800多元在内),当时支付5000元整,还有3000元未支付(由当时业主之一的游胜勇打了欠条)。今年来,该货运部控制人发生变化,只有孙黎平(此事该业主知情)一人负责(其它人撤股),后来,我父亲多次讨要未果。为此,为了保障我父亲的合法权益,恳请政府协调处理以下事宜:
1、我父亲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因未买工伤保险和答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2、申请工伤伤残等级签定,并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本人6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误工费、医疗费等。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