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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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是否是劳动局不作为?推辞义务?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4-02-28 |
信件索引号 | 430723198811260439 |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在华联世纪给门店木工装修, 摔伤致肋骨骨折。店主只支付原协定工资,不承认负责摔伤导致的损失,说是我们自己摔的,不关他们事。 我们将该情况去劳动局去求助,劳动局称我父亲没有单位,他们无法为我们提供帮助,让我们自己找老板。 但老板一直推辞不见,也不负责。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劳动局不负责 我们该找什么部门?据我所知:虽然没有正规单位,但是 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局就应该保护劳动者的应有的合法权益。不是吗?相信我们这种县城 没有正规单位的劳动者是很多的,难道劳动局 都不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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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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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4-03-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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