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
我是澧阳街道新河居委会四小组原居民,现长期在外面务工,家里就年过八旬的父母。2013年,我邻居,原小学校长郑大小,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办了2个建房证(最后,用了一个)。在建房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划许可证来建房,存在超高超层的情况,我父母提出异议,郑大小夫妇对老人恶语相向,要打老人。后来,在居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主要内容就是建房按照规划来建,不能占用我们的面积,押金3万元。现在建成后,房子并没有按照规划来建,存在超高超层的情况,而且,在我们正常出行的路上,堆放一些东西,故意洒满垃圾,不断的骚扰我家人的正常生活(具体细节,不容多说)。
就在这种情况下,新河居委会领导无数次来找老人要这个押金3万元(当郑大小在我们正常出行的路上故意堆放石块、裸石等障碍物的时候,老人打电话给居委会领导,居委会领导竟然说没有时间来看,老人就问,你们要钱怎么有时间?!)。今天早晨接到老人电话,昨天(2017-9-25)澧阳街道司法所杜主任等2人过来,也是要这个押金(并没有调解的意思,直接要钱)。
老人也明确的给新河居委会领导说过:如果要钱,就去到法院起诉?这个押金钱,我们也不会要,宁愿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
我现在不明白的是:新河居委会作为代表政府形象的一级组织,在明知建房违规、郑大小无故刁难我们、对老人恶语相向,要打老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一直找老人要这个押金?无数次打扰我们的正常生活。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主席说过,要依法治国,我们提议郑大小到法院起诉,为啥一直不采纳?到底是为什么?在居委会要钱无果的情况下,又请澧阳街道办的司法所人员来找老人要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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