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老婆柏梦林原户籍为澧东乡十回村村民,后农转非,一直在县城也没有固定工作,后来在外打工我们认识并结婚了,存了一点钱老婆就想在娘家安家落户,2018年十回村村民彭培元正准备出售位于十回港安置居民点的房子,于是我们与彭培元沟通买房事宜,在拦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子非本村村民无法上户,于是我们想,我老婆原属本村村民,农转非后又没有单位和固定工作,应该可以把户口转回来,于是我们找到十回村支书刘清平,请求他帮忙开户口接收证明,当时村支书刘清平同意开户口接收证明,但要求交1.6万的路灯赞助费才给予办理,于是我们别无选择的交了1.6万元,当时我们要求开具收款发票,村支书刘清平说,你就这1.6万元,如果开票国家还要收我几个点的税,钱更少了,我说至少开个收据吧,村支书刘清平又说,叫我把钱直接交给对接的人,我说可不可以 银行转账,村支书刘清平说不行,只收现金,于是我交了现金,同时也给我开了我老婆柏梦林的转户口的接收证明。
我拿着我老婆的转户口的接收证明多方面了解,都说农转非户口转到农村去不好转,于是就放弃了转户口和买房的打算,2019年12月20日我打电话告之十回村支书刘清平,我说我因特殊原因放弃了买房,户口也不转了,要求退回当初要求我交的1.6万路灯赞助款,当时刘清平说叫我拿发票或收据就给我退,我说你不要睁着眼晴说瞎话,你当时都没给我开票和收据,刘清平说不可能没开票和收据,我说你不承认没开票我就到县监察委投诉你。大约等了20分钟左右,十回村的会计,就是那个女的,她说她查了一下,后来有收据,只是没有给我。我要村支书刘清平 通过转账把1.6万的 赞助款退给我,刘清平说只能当面退给我,只认我或者我老婆两人,谁来都给我退,或者找黄会长退也可以,我说可以。后来我回家后,打电话给黄会长,黄会长说你交赞助款有这么一回事,但没接到刘书记退款给你的通知,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村支书刘清平退款的事,刘清平说,什么退款,不是退给彭培元了的吗,你不相信你来我这里,我叫彭培元一起过来问。天啦!我交给十回村支书刘清平的赞助款 怎么会退给彭培元,我怎么不知道?不是应该要退给我的吗?村支书刘清平与彭培元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吗?县长大人请一定要帮你的子民查个清楚,村支书刘清平是否违反党纪国法,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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