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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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学府华庭开发商有什么权利代业主与燃气公司签合同,使业主现在的燃气初装费还要2560元 | ||
来信人 | 袁** | 来信日期 | 2010-03-08 |
信件内容 |
根据县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我县燃气初装费为1860元每户,而学府华庭现在以去年就同燃气公司签定合同为由,依然收取每户2560元,请问这样合法吗? 希望政府对小区物业的收费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规范,收费项目一定要出具政府核定的标准,交也要交个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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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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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0-04-13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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