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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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何时执行到位?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0-03-28 |
信件内容 |
我是小渡口镇毛家岔居委会农民,名叫王先贵,今年60岁。08年3月,我在本村的民办扎花厂打工时,因生产事故,导致右手完全残疾,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企业老板名叫魏承武。在双方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我上诉到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经法院在08年底判决,魏应支付我各类费用为十万零二千多元。可时间过去了一年有余,我到手的赔偿款是微乎其微,从事故发生起,我就失去了收入,老婆也是体弱多病,我的生活是越来越没保障,再加上两年来打官司和催问结果的往返费用,更是让我越来越感到绝望。我请求政府能过问一下,也恳请法院能加大执行力度,给我生活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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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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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0-03-31 |
办理结果 |
建议您将情况向本级人大、上级人大或上级法院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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