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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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物价局来管管燃气公司 | ||
来信人 | 袁** | 来信日期 | 2010-04-01 |
信件内容 |
鸿达燃气公司为何不执行县物价局核定的燃气立户标准,对学府华庭依然收取2580元/户的立户费,物价局为何也不出来执法?难道是执法对象太“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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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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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0-04-06 |
办理结果 |
您所反映的学府华庭违规收取燃气立户费的情况,我办已数次联系县物价局。据了解,物价局已针对全县多家房地产商类似违规行为进行了初步调查清理,经向县领导汇报研究后,将于近期组织物价、房管、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县长热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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