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刘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澧干〔2008〕33号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刘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决定:
刘斌同志任县纪委常委(试用一年),免去其县纪委信访室主任职务;
李绍庆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黄维平同志任县纪委干部教育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柳彬同志任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刘长春同志任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孙平凡同志任县纪委纠风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韩广南同志任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廖生琼同志的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周敏同志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彭志宏同志任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一年);
张霞同志任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陈敦方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免去其县纪委纠风室主任职务;
谭勇、邓红梅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
陈逢平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干部,免去其王家厂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陈祖毅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纪检员、县委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朱小平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委办督察室主任(高配)职务;
赵从春同志任县委办副科级纪检员;
戴林洪、姜求平同志任县委办主任科员;
王平、李来瑜、余清海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科员;
李继东同志任县委办副科级干部,免去其杨家坊乡党委委员职务;
李芳同志任县党史办副主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党史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蔡洪波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档案局纪检委员职务;
罗莉同志任县档案局支部委员、纪检委员(试用一年);
周尚清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纪检员、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邬同林、汤立辉同志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刘金泥同志任县委远教中心副主任科员;
李阳同志任县委远教中心副科级干部,免去其王家厂镇党委委员职务;
谭惠国同志任县老干局副局长;
文青岩同志任县编办副主任、支部委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际新同志任县编办副主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翠珍同志任县编办支部委员、副科级纪检员(试用一年);
罗先宏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免去其县精神文明办主任职务;
刘勇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精神文明办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常委职务;
关洪日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熊新华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科级纪检员,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熊东晓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李祖秀同志任县广播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房管局党组成员职务;
胡流锋同志任县文化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党史办副主任、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林生同志任县文化局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
免去冯湘新同志的县文物处支部委员职务;
李宏贵同志任县体育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免去施炎平同志的县民政局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职务;
朱方贵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王大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免去其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职务;
倪章锐同志任县救助局支部委员、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李鹏同志的县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戴承宇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曹远林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科级干部,免去其方石坪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张晨光同志的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孚春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科级纪检员,免去其县教师进修学校支部委员职务;
戴元阶同志任县台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台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丁家军同志任县工商联党组成员、书记;
免去严小丽同志的县总工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蒋家杰同志任团县委副书记(试用一年);
文芳同志任县妇联副主任科员;
免去唐从国同志的县政府办纪委书记职务;
王永宏同志任县政府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马先桃同志任县政府办党委委员;
唐宏元同志任县地震局支部委员、书记,免去其县工商联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皮银龙同志任县法制办支部委员、纪检委员,免去其县信访局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职务;
刘业君同志任县人防办支部委员、书记,免去其县政府办党委委员职务;
曹辉同志任县人防办支部委员;
余明春同志任县旅游局支部委员、书记,免去其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周清同志任县旅游局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龚道林同志的县政务服务中心纪检委员职务;
向红兵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纪检委员;
张文同志任县接待处主任、支部委员、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副科级纪检员、主任科员职务;
孙军同志任县接待处副主任、支部委员(试用一年);
罗军同志任县信访局支部委员;
郭淑萍同志任县信访局支部委员、纪检委员;
张诚同志任县人事局纪检组长;
金廷传同志任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安监局党组成员职务;
任建平同志任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大坪乡党委委员职务;
胡名俊同志任县计生协会秘书长(高配)(试用一年);
王文泉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职务;
唐雪平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直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彭述跃同志任县科技局党组书记;
周训梅同志任县科协党组书记;
胡国政同志任县科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本安同志任县安监局党组成员;
免去龚德永同志的县发改局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职务;
陈亚东同志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免去其县法制办纪检委员、支部委员职务;
彭国平同志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胡佑满同志任县劳动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免去周刚同志的县劳动局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职务;
彭勇同志任县劳动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刘云武同志的县劳动局党组成员职务;
余宗泉同志任县劳动就业处支部委员、书记,免去其双龙乡党委委员职务;
龚德娥同志任县技工学校支部委员、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陈功同志的县技工学校支书职务;
王峰同志任县工伤保险处支部委员、书记(试用一年);
庹朝生同志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
免去张峰同志的县商业办总支委员职务;
张华同志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邵国宝同志任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
刘慎武同志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易平同志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免去其县房管局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党组成员职务;
赵克清同志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试用一年);
胡圣海同志任县房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县艳电局党委委员职务;
郭绍荣同志任县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免去其车溪乡党委委员职务;
周泽艳、孙昌梅同志任县房管局党组成员,免去孙昌梅同志的县广播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宏财同志的县房管局党组成员职务;
严钦元同志任县农村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农村办纪委书记职务;
陈章宜同志任县农村办副主任、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子岩同志任县农村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澧阳镇党委委员职务;
庹云登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曾海波同志在县农业局按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县食用菌研究所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刘洋同志任县食用菌研究所支部委员、书记;
樊辉同志任县艳电局党委委员;
彭昌楚、罗金海同志任县农机局党组成员;
叶征喜同志任县农经局副支书;
王先国同志任县农经局支部委员;
李井泉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
刘清国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太青乡党委委员职务;
郭洪吕同志任县移民局支部委员;
卢兴礼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郑维春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吴学文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陆振贵同志任县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委员、书记;
刘力耕同志任县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县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书记职务;
许斌同志任县平原灌区管理处副支书,免去其县平原灌区管理处纪检委员职务;
彭任香同志任县平原灌区管理处支部委员、纪检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李绍国同志的县商业办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杨升波同志任县商物办总支委员、书记,免去其县物资办总支书、委员职务;
李方明同志任县商物办总支委员,免去其县物资办总支委员职务;
孙昌文同志任县商物办总支委员,免去其县商业办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李景斌同志的县招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颜复勇同志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于承津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职务;
李爱国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
姚大权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翟谦同志按正科级待遇;
游龙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王旭东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国库支付局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陈美春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免去其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职务;
冯传忠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段传琼同志任县国库支付局支部委员、书记(试用一年);
谢志军同志任县农开办支部副书记;
胡青山同志任县农开办支部委员;
高守和同志任县工业局党委委员;
王国平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房管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张长清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政府办党委委员职务;
李传栋同志任县疾控中心支部委员、书记;
叶青同志任县血防办总支委员、书记;
蔡德珍同志任县血防办总支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信访局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孙登利同志的县人民医院纪委书记职务;
向际兵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陈培友同志的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职务;
刘仕斌同志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免去其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县纪委派驻)、党组成员职务;
李元清、周炜同志任澧阳镇党委委员,免去周炜同志的小渡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丁士红同志的澧阳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军同志任澧澹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石龙同志任澧澹乡纪委书记;
刘四清同志任澧澹乡党委委员;
杨辉同志任澧澹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大坪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龚建武同志的澧澹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胡华同志按正科级待遇,免去其澧澹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孙际敏同志任澧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官垸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迎春同志的永丰乡党委委员职务;
陈克斌同志任澧东乡党委委员;
龚茂同志任涔南乡党委委员;
免去覃仕新同志的澧东乡党委委员职务;
余泽朝同志任涔南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彭澧临同志的澧南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刘学华同志任涔南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宜万乡党委委员职务;
何志明同志任大坪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张公庙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邹云军同志任大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春华同志任大坪乡党委委员,免去其金罗镇党委委员职务;
王勇同志任道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元香、颜克森同志按正科级待遇;
免去高中恒同志的道河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鲁桂生同志的道河乡纪委书记职务;
徐刚同志任张公庙镇党委委员,免去其涔南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郭凡荣同志任张公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戴泳波同志的张公庙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雷华军同志的张公庙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志金同志的涔南乡党委委员职务;
毕冬梅同志任小渡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昊湘同志任小渡口镇党委委员;
免去张盛湘同志的九垸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龚德玉同志任九垸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钟勇同志任九垸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张国平同志的宜万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龚介华同志任官垸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田清同志的官垸乡党委委员职务;
杜敦彪同志任官垸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陈亚章同志的永丰乡纪委书记职务;
杨俊同志任永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廖亮同志任永丰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皮艾平同志的闸口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关飞同志任梦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金罗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卢兴志同志任梦溪镇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王金桥同志的梦溪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忠、赵复贵同志的梦溪镇党委委员职务;
冯锋同志任双龙乡党委委员;
孟祥波同志任双龙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周青松同志任复兴厂镇党委委员;
李明彬同志任复兴厂镇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谭文先同志的复兴厂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谭睿同志任复兴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曲杰、张国栋同志的复兴厂镇党委委员职务;
鲁翠平同志任盐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双龙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何培宏同志的盐井镇纪委书记职务;
程力同志任盐井镇党委委员;
张健同志任宜万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火连坡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刘学元同志任宜万乡党委委员;
免去唐治银同志的雷公塔镇纪委书记职务;
郭君同志任雷公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阳德富同志的雷公塔镇党委委员职务;
黄大波同志任大堰当镇党委委员;
张德忠同志任车溪乡纪委书记;
邹杰、张建武同志任车溪乡党委委员,免去张建武同志的盐井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邓李同志的车溪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孙秦川同志的小渡口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陈华章同志任中武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何雄同志的中武乡党委委员职务;
丁健同志任中武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刘国军、张禄山同志任金罗镇党委委员,免去刘国军同志的杨家坊乡党委委员职务;
张世凡同志任金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凤珍同志任王家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曹正良同志任王家厂镇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杨芳同志任闸口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唐鉴平同志的甘溪滩镇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彭年平同志的中武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张孝玖同志任甘溪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煜同志任火连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一年);
敖召明同志任火连坡镇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杨景红同志任太青乡党委委员;
免去彭征兵同志的太青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王华锋同志任太青乡纪委书记;
徐华同志任太青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彭武军同志任码头铺镇党委委员,免去其火连坡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章发同志的方石坪镇纪委书记职务;
庞超同志任方石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一年);
谢云锋同志任方石坪镇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颜军同志的杨家坊乡纪委书记职务;
肖海鹰同志任杨家坊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王焕强同志的码头铺镇党委委员职务;
余刚同志任杨家坊乡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秦鹏飞同志的洞市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崔伟同志任洞市乡纪委书记;
周军华同志任洞市乡党委委员。
根据中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委澧通字[2008]10、17号、澧组发[2007]11号文件通知,县科协已由党支部调整为党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服务中心已由党总支调整为党委,其相应人员党组织职务作相应调整,不再发文任免。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县工商联会长、副会长职务更名为县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不再发文任免。
中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委
2008年12月26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刘斌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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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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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委办公室 2008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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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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