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井镇:实行政府负责人联系项目建设制度
今年以来,盐井镇政府在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澧项发〔2012〕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思路,立足于“引项目,促发展”这一职责要求,对年初拟定项目建设实行镇政府负责人分工负责联系制度,并成立一个项目一个协调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协调,确保项目建设“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一是定期走访制度。每月一次定期走访重点建设项目,了解情况,听取项目经办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可根据项目需要,上门指导审批业务。
二是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会议,了解和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审批工作的思路、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方案,帮助解决相关环节的制约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绿色通道”制度。重点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审批范围,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实现项目快速审批。
四是业务培训制度。项目办理前,组织相关负责人对项目的经办人进行提前告知审批流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注意事项,提高经办人的办事能力。
五是协助办理制度。负责指导项目经办人员熟悉该事项审批流程和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协助项目经办人员向审批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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