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阳镇强化村(居)财务代理,打造阳光财务体系
为加强村(居)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澧阳镇成立了村(居)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由镇长刘后田任主任,镇纪委书记严松波任副主任,财政所长汤开平、经管站长胡俊为成员,另从镇财政所和经管站抽调专人,实行合署办公。“中心”配备专业会计2人、出纳1人。各村(居)设报账员1名,负责村(居)组织收入汇缴和支出报账工作。代理中心设在镇经管站,对村级财务实行资金、帐簿委托代理,33个村(居)的一切经济行为都必须纳入财务管理,杜绝体外循环,确保村(居)财务公开运行、阳光操作。
目前,33个单位已成立了清产核资小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居)财务、债权债务情况和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填写有关账目表册,并公布清理核实结果。对合并村财务未进行合并的,在清产核资的同时进行账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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