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规范合同备案程序
为了维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严肃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县房管局日前出台措施,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程序,并向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了告知书。
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要件。针对以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上字迹任意涂改、书写不工整、买受人或以艺术体签名、出卖人合同印章不清晰等不严肃的法律行为,房管局主管部门提出了统一要求,规定按汉语言文字规范书写,有效地预防了在商品房买卖上的合同纠纷事件。
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委托代理行为。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出具公证委托书,以便合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效。商品房预售合同申请备案登记,必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登记手续,有效地避免了因合同备案逾期形成的工作纠纷。
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管理。要求各开发楼盘在规定时日内报送当月销售信息月报表,以便急时掌握、准确分析、系统评价商品房预售销售市场状况,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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