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虽不是己请 出了事故仍担责
日前,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
2010年9月30日,原告张某受被告廖某邀请到杜某新设的一家门面屋内做漆工,由于脚手架出现意外,张某从脚手架上摔下,致张某右侧肱骨下端粉碎性骨折,经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廖某与杜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接触,被告杜某认为,张某不是自己请的,是第二被告廖某他们邀约而来,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分析认为,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活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本案中,张某在杜某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漆工工作,且由杜某直接为其结算工资,故张某与杜某之间依法成立雇佣关系。再者,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在雇佣活动过程中,因脚手架发生意外事故致伤残,杜某做为雇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入情入理的法律释明让杜某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法官的亲和。于是,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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