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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县工商局码头铺所组织《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暂行规定》学习

发布时间:2012-09-19 10:35 作者:刘佩 高宇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98日,县工商局码头铺工商所组织开展《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暂行规定》学习。该所全体人员和辖区10多家大型超市代表参加了此次学习宣传会。

    学习宣传会上,该所分管食品安全的刘忠建副所长向与会人员宣读了《常德市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暂行规定》,对其中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该所明确要求各大型超市经营者要重点加强临界食品的管理,大中型超市要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并严格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应有统一醒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明码标价,可以根据市场行情作降价处理、设置价格折扣或者采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促销策略,销售凭证上应当标注临近保质期食品,并明确作出消费者在保质期内食用消费警示;在与其他商品一起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会上,该所还与各超市经营户签订了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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