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5月27日,记者从澧县食品安全办获悉,《澧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鼓励民众通过多种途径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奖励可达3万元。
此前,澧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有举报奖励制度,但各单位和部门标准不一、执行不畅,无法充分调动民众积极参与举报投诉。据悉,《办法》是首次以县政府发文的形式发布,设定的奖励范围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整个链条和全部领域,包括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充分鼓励社会展开监督。
另外,《办法》也突出了可操作性,只要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查处后涉案货物较少甚至无涉案货物,举报人员也至少可获得100元奖励。
食品安全举报途径包括来访、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举报等。县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投诉电话如下:县食安办(0736-3220554)、县质监局(0736-3236315)、县工商局(0736-3222842)、县药监局(0736-313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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