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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我县财政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5-08-14 11:33 作者:佚名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开始探索开展绩效评价以来,县财政局围绕评价范围、评价方式、评价机制以及评价结果4方面的指标,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丰富内容,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现了由量到质的转变。
    一是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从最初配合省厅选取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逐步开始自主选取县本级重点支出项目进行试点,单个项目的资金规模从100万元以上到覆盖所有预算安排的部门专项,评价金额和项目数量都实现了增量扩面。今年,又在全市率先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对部门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和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实施综合评测,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二是创新绩效评价工作方式。确立了“大绩效”的工作理念,构建起由县政府协调、财政部门牵头,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大绩效”工作机制。采用抽样调查、现场勘察等方法,加强对反映“绩效”资料的收集和核实,扩展对资金使用利益相关者的访谈和满意度调查。今年,又邀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绩效管理专家,对全县9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开展集中评议,分别从预算监督、民主监督和专业角度提出预算资金使用建议,有效提高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权威性。
    三是健全绩效评价管理机制。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形成了“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目录筛选—项目实施跟踪—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公开—评价结果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做到了事前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结果评价等3方面的有效衔接。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专题向县政府汇报、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以及网上公开等方式,增加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并跟踪整改效果。建立绩效评价项目信息库,在进入预算编审环节之前,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考核,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专项申请,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甚至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调减专项预算,直至取消、收回项目资金。通过强化评价结果综合运用,2015年预算实际压缩部门专项1583万元,压缩比例达到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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