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民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专项监察
为确保民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运行,近期,县民政局纪检组部署开展了全县民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使用专项监察活动。
此次专项监察活动自10月15日开始、11月10日结束。期间,县民政局将组成两个专项监察小组,分别由局党组副书记施炎平和局纪检组长王大明带队,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开展专项监察。局纪检组明确提出:2015年度全县4个乡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40个村(居)级幸福院建设项目必须一个不落,通过查阅财务凭证,核对每笔补助资金的使用去向,全面准确了解民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此次专项监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专项监察小组将向相关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不达标,导致民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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