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近日,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决定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明春为组长,副局长胡兵为副组长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购置,分级归口管理”原则,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维护进行管理,同时负责固定资产的领用、调拨、转让、报损等报批手续,财务股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建帐与核算;局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每年十月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该局还规定,各单位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凭采购申请报告、资金预算方案,报后勤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经相关领导同意后,由后勤服务中心、内审、监察、采购单位负责人共同询价购买。单次采购金额五万元以上,报局长审核,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当事人,除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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