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机械致伤残,人民调解止干戈
6月22日,在盐井司法所所长万大美的努力下,一场持续了一年之久的由维修机械引发的伤残纠纷,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2016年的6月3号,黄某在给盐井镇新华村李某创办的砖厂维修机器时突发意外受伤,后经医院鉴定为五级伤残。意外发生后,黄某先后辗转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及上海市医院进行治疗。此期间,李某与黄某协商,由李某支付了黄某前期治疗的所有费用。但黄某就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与李某发生了重大分歧。
盐井司法所所长万大美在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着手进行了调解。他把《劳动法》里面的条款一字一顿地念给李某听,在万所长的耐心劝说下,李某的语气舒缓了下来。紧接着,万所长又苦口婆心的劝说黄某,动员其降低索赔金额。
看到时机成熟,万所长乘胜追击,把两人招呼道一起,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最终,在万所长的居中调解下,两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编辑:圣艳艳)
(审核:梁先海)
(签发: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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