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 · 每周一课】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吗? 发布时间:2023-10-05 14:4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问: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吗?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编辑:赵 艳)(审核:余梓林)(签发:杨 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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