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公告
LXDR—2011—19001
澧政商发[2011]11号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42号)文件精神,现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予以公告。
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务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条 4、《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条 5、《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6、《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 7、《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8、《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 9、《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三条 10、《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11、《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行政 法规 |
1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2001.06.16 |
2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8.08.01 | |
3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5.11.01 | |
地方性法规 |
4 |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3.11.01 |
5 |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6.05.01 | |
部
门
规
章 |
6 |
典当管理办法 |
商务部、公安部 |
2005.04.01 |
7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
商务部 |
2006.01.01 | |
8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
2005.10.01 | |
9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商务部 |
2007.01.01 | |
10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 |
2007.05.01 | |
11 |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商务部 |
2007.05.01 | |
12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
商务部 |
2006.10.15 | |
13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
商务部 |
2007.01.01 | |
14 |
洗染业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 |
2007.07.01 | |
15 |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
商务部 |
2005.01.01 | |
16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 |
2006.11.15 | |
17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 |
2008.06.01 | |
18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商务部 |
2008.08.01 |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1项) 设立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法律依据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 (二)行政处罚(共44项)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 处罚种类:取缔、没收、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 处罚种类:取缔、没收、罚款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取缔、没收、罚款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4、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它证、章、标志牌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5、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6、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7、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8、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9、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没收、罚款、取消资格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0、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取消资格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生猪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取消资格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2、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没收、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1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追溯制度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 处罚种类:召回产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2)《国务院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 15、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16、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17、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18、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19、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按规定配备病害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的 处罚种类:责令整改、取消资格 法律依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0、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整顿 法律依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无害化处理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酒类产销管理 22、没有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擅自批发酒类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3、没有办理备案登记,从事酒类零售经营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整改、罚款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4、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时,没有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5、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酒类批发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6、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7、酒类经营者(供货方)批发酒类没有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或者单货不相符的,或者酒类批发和零售经营者采购酒类没有向供货方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等有关凭据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8、酒类生产者向无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批发酒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9、酒类经营者向无酒类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采购酒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0、酒类经营者向无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采购酒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1、酒类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不得向未成人销售酒类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32、酒类经营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销售酒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33、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34、酒类经营者不配合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情况,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成品油市场管理 35、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2)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 (3)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 (4)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 (5)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6)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7)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 (8)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9)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10)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 36、市场没有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37、市场没有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1)协议准入制度。市场没有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2)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没有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3)索证索票制度。市场没有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4)购销台账制度。市场没有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没有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没有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38、冒用、使用伪造绿色市场信息认证标志。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39、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没有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没有自变更之日起30同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同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 40、零售商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洗染业管理 41、经营者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美容美发业管理 42、经营者违反《美容美发业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美容美发业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监督管理 43、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44、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拒不接受有关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 (三)行政强制(共2项)
1、违法屠宰生猪 强制类型: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2、违反酒类流通禁止行为 强制类型: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四)其他行政行为(共5项) 1、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酒类零售备案 法律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3、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法律依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洗染业经营备案 法律依据:《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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