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县房产管理的办法措施和房地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报批;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信息采集和公布工作。
(三)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主要参与制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方案;根据国家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的具体条件。
(四)承担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测绘管理、房产档案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
(五)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和县城区旧城改造;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承担指导全县物业管理的责任。承办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和新建小区配套验收工作;规范和监督物业服务管理行为。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监督全县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制订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政工股(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四)产权产籍管理股(档案室)
负责全县各种所有制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依法依规确定房屋产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转移变更手续;负责全县各类房屋的转让、抵押工作,管理产权产籍档案。
(五)法制股
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负责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市场管理。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参与拟订全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受理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年检年审的日常监管;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预售商品房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销)售资金的监管;负责房屋价格信息采集和公布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及信息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股(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根据县政府征收房屋的决定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承办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八)物业服务管理股
承办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参与新建小区配套验收;监管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组织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统计分析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会主席1名,党组成员1名,股长(主任)8名,工作人员11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事业编制1名。
房地产管理局领导成员分工(2012年度)
毛文军(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胡圣海(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协管全面,负责全局日常工作。主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为民办实事、国有直管公房维护管理、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账务审批与管理工作;分管国有公房管理所、财务股、棚改办、古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王绍先(副局长、党组成员):主管招商引资、工业发展、社区共驻共建、新农村建设、租赁管理、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分管物业公司、租赁所、白蚁防治所。
郭绍荣(副局长、党组成员):主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分管产权产籍管理股、档案室、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沈察(纪检组长、党组成员):主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行政执法、房屋征收工作;分管法制股、监察室、执法监察大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周泽艳(工会主席、党组成员):主管工会、宣传、城市创建、物业管理、防汛救灾、满意政府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房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服务管理股。
孙昌梅(党组成员):主管政工、人事、老干、妇女、共青团、计划生育、基层房管工作;分管政工股和大堰垱、王家厂、码头铺、甘溪、梦溪、小渡口、乔家河房管所。
胡四清(住保办主任、党组成员):主管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住保办,负责住保办日常工作。
刘勇(正科级干部):协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档案管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龚德安(工会副主席):分管测量所,协管工会、基础测绘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以上分工,不含临时安排的中心工作。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2
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A 2 01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 | |||||||||||
许可依据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1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3 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3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并进行现场查勘,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李远春 138751215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庹先田 |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 办事员 | |||||||
初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庹先田 |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 办事员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远春 |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 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周泽艳 | 局领导 | 工会主席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庹先田 |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 | 表格 | 1 | |||||||||
2 |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其它 | 1 | |||||||||
3 |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 其它 | 1 | |||||||||
4 |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 其它 | 1 | |||||||||
5 | 工程施工合同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施工进度的说明 | 其它 | 1 | |||||||||
6 |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价格、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 其它 | 1 | |||||||||
7 | 其他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公示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许可 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房地产市场 监管股初审、现场查勘
|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2
事项名称 | 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标准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B 2 01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 | |||||||||||
许可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建筑面积少于1万平方米或产权人数少于20人的;2、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建筑面积少于0.5万平方米的;3、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内,新建物业选择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4、已经发布招投标公告后,投标人少于3个的。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管理机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批准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批准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物业服务管理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批准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物业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3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物业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批准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批准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批准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管理股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制作批准文书交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批准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批准的,应当予以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于亚子 1387367295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贺修国 | 物业服务管理股 | 办事员 | |||||||
初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严克霞 | 物业服务管理股 | 副股长 | |||||||
复 审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于亚子 | 物业服务管理股 | 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周泽艳 | 局领导 | 工会主席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贺修国 | 物业服务管理股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表 | 表格 | 1 | |||||||||
2 | 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证照 | 1 | |||||||||
3 |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证照 | 1 | |||||||||
4 |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照 | 1 | |||||||||
5 |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 证照 | 1 | |||||||||
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证照 | 1 | |||||||||
7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证照 | 1 | |||||||||
8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证照 | 1 | |||||||||
9 |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批准文件 | 文件 | 1 | |||||||||
10 | 项目总平面图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批准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送达与公示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办理 |
物业服务管理股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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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股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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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廉租住房保障审批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B 2 02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
许可依据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162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城区非农户口;2、低保或低收入;3、无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租(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住保专干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批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职权范围,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租(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审批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乡镇政府住保工作负责人。 (3)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乡镇政府住保工作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批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审批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交县住保办财务保障股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住保办财务保障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30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县住保办财务保障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不予审批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审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2、对准予审批的,应当予以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5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柏新群 0736-3261452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伍良红 | 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 | 办事员 | |||||||
初 审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柏新群 | 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 | 办财务保障股股长 | |||||||
复 审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周文军 | 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 | 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
决 定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胡四清 | 局领导 | 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伍良红 | 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城区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审批表 | 表格 | 1 | |||||||||
2 | 申报家庭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无房证明 | 其它 | 1 | |||||||||
4 | 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 | 其它 | 1 | |||||||||
5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城区私房(公房)产权核查登记表 | 表格 | 1 | |||||||||
6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城区住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表 | 表格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廉租住房保障审批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社区居委会初审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社区居委会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乡镇政府复审 |
住保办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本人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经公示后颁发:《住房保障证》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2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子项名称 | 国有土地房屋初始登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1 00 | 子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1 01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土地使用证;2、工程规划许可证;3、房屋验收合格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10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证照 | 1 | |||||||||
4 |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 证照 | 1 | |||||||||
5 |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 证照 | 1 | |||||||||
6 | 房屋测绘报告 | 其它 | 1 | |||||||||
7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国有土地房屋初始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测绘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2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子项名称 | 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1 00 | 子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1 02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每宗10元工本费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集体土地使用证;2、工程规划许可证;3、房屋验收合格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及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30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4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副股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证照 | 1 | ||||||||||
4 |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 证照 | 1 | ||||||||||
5 | 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 其它 | 1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子项名称 | 国有土地房屋转移登记 | |||||||||
事项编号 | 30723 44657389-0 C 2 02 00 | 子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2 01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每宗10元工本费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许可条件 | 1、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10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海燕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初 审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彭华军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 证照 | 1 | |||||||||
4 |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其它 | 1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国有土地房屋转移登记审批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料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
|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办理转移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
|
产权股受理(10天) |
产权股初审(5日内) |
产权股复审(2日内) |
报主管局领导审批 (时限:2日内) |
告知 (时限:1日内)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子项名称 | 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
事项编号 | 30723 44657389-0 C 2 02 00 | 子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2 02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每宗10元工本费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许可条件 | 1、买卖;2、互换;3、赠与;4、继承、受遗赠;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6、以房屋出资入股;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30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4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 其它 | 1 | |||||||||
4 |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其它 | 1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其它 | 暂无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料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查档、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3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权利人名称变更减半。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3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许可条件 | 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2、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10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2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 证照 | 1 | |||||||||
4 | 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 其它 | 1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暂无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4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房屋所有权证;2、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注销的材料。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6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10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5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 证照 | 1 | |||||||||
4 | 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 其它 | 1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暂无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
现场踏勘、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抵押权登记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5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56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当事人申请;2、产权证原件;3、抵押合同;4、主债权合同;5、其它必要材料。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受理人员现场查勘抵押物并签署查勘意见。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及受理人员签署查勘意见之日起为受理。 6、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电话: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张香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初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廖丽丽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 证照 | 1 | ||||||||
4 | 抵押合同 | 其它 | 1 | ||||||||
5 | 主债权合同 | 其它 | 1 | ||||||||
6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抵押权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查档、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预告登记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6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许可条件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3、当事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预告登记的约定。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少平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初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其它 | 1 | |||||||||
4 | 当事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预告登记的约定 | 其它 | 1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预告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
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7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人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房屋所有权证;2、申请人报告。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 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料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异议登记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8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房屋所有权证;2、申请人报告。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房屋登记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登记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产权产籍股。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产权产籍股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交产权产籍股负责人复审。 3、时限:即时。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产权产籍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即时。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即时。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手续已办结的通知领取证件,资料归档。 (三)时限:即时。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21782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廖丽丽 13875058168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吴雪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初 审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劲松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副股长 | |||||||
复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金 明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股长 | |||||||
决 定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勇 | 房管局窗口 | 正科级干部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荆 萍 | 房管局窗口 | 产权产籍股工作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登记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 | 其它 | 1 | |||||||||
4 | 其他必要材料。 | 其它 | 暂无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异议登记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产权股初审
|
产权股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09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房屋租赁当事人 | |||||||||||
许可依据 |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6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套;非住宅20平方米以下50元/宗,20平方米—100平方米100元/宗,100平方米—500平方米200元/宗,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300元/宗,1000平方米以上400元/宗。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09〕34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
许可条件 |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其他材料。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登记备案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登记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登记备案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登记备案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登记备案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并进行现场调查,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登记备案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不予登记备案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对准予登记备案的,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雄 13787861302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邹忠享 |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 | 办事员 | |||||||
初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肖金红 |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 | 副所长 | |||||||
复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张 雄 |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 | 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王绍先 | 局领导 | 副局长 | |||||||
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邹忠享 |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 表格 | 1 | |||||||||
1 | 房屋租赁合同 | 其它 | 1 | |||||||||
2 |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 证照 | 1 | |||||||||
3 | 其他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登记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登记 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初审
|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权属信息查询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44657389-0C210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产权人 | |||||||||||
许可依据 |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1、产权证明:私产50卷(次),其它产200元/卷(次);2、查询:私产40元/卷(次),其他产100元/卷(次); | |||||||||||
收费依据 | 湘价服〔2004〕50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持有房屋权属人身份证明;3、填写房屋权属信息查询申请表;4、备好其他必要资料。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负责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受理查验必收要件,依法确定是否受理,交档案室负责人核准。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核准查询 (一)岗位责任人:档案室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查询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查询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2、需复印相关资料的,按审批程序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 (三)时限:1个工作日(注:能当场决定查询的和开发企业查询量大的除外)。 三、发通知书,开具证明或出具查询结果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开具无房证明。 2、发放抵押还贷领证通知书。 3、对房屋产权资料查询出具结果。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汤俊13974218650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丽 | 档案室 | 办事员 | |||||||
初 审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罗艳红 | 档案室 | 副股长 | |||||||
复 审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汤 俊 | 档案室 | 股长 | |||||||
决 定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郭绍荣 | 局领导 | 副局长 | |||||||
办结告知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丽 | 档案室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 证照 | 1 | |||||||||
2 | 房屋权属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3 | 房屋权属信息查询申请表 | 表格 | 1 | |||||||||
4 | 其他材料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档案室初审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查询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准予查询 出具查询证明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告知 |
档案室复审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安全鉴定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 44657389-0 C 2 11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申请人 | |||||||||||
许可依据 |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9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100平方米以内每宗150元,超过10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每平方米加收0.60元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当事人申请报告;2、持有相关民事的合法证件。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安全鉴定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职权范围,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能进行安全鉴定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鉴定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鉴定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鉴定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安全鉴定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受理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即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股室负责人复审。 (3)时限:即时。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安全鉴定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受理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并组织鉴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安全鉴定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7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受理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受理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承办人制作安全鉴定文书交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安全鉴定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安全鉴定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3、对准予安全鉴定的,向申请人出具安全鉴定文书。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 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倪敏 13055025901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崔乃健 |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 办事员 | |||||||
初 审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王勇勇 |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 副股长 | |||||||
复 审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倪 敏 |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 股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胡圣海 | 局领导 | 副局长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崔乃健 |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当事人申请报告 | 表格 | 1 | |||||||||
2 | 相关民事的合法证件 | 证照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安全鉴定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
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并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要求申请人 补齐材料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符合条件 |
不予办理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符合法定条件 |
不符合法定条件 |
送 达 |
|
局分管领导审批 |
不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
不决定 |
准予办理 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书 |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初审
|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复审
|
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填表单位(公章):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2-3-6
事项名称 | 房屋白蚁预防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72344657389-0C212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凡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城镇房屋 | |||||||||||
许可依据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0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1、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按2.50元/平方米收取白蚁预防费;2、装饰装修的房屋按3.00元/平方米收取白蚁预防费。 | |||||||||||
收费依据 | 湘价服〔2009〕169号、湘价函〔2010〕186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建设工程项目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底层平面图; 6、申请人身份证明。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受理审查工作,并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白蚁预防登记的决定。 3、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实。 4、负责资料录入。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现场勘察及预防施药 (一)岗位责任人:县白蚁防治所副所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对申报的建设工程进行现场勘察。 2、制订可行性白蚁预防施工方案。 3、进行白蚁预防施药。 (三)时限: 按工作量而定:1万㎡(含1万㎡)以下2个工作日;1万㎡以上3万㎡(含3万㎡)以下3个工作日;3万㎡以上5万㎡(含5万㎡)以下4个工作日;5万㎡以上5个工作日。 三、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白蚁防治所所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审核工作,并按规定作出是否签订白蚁预防合同书的决定。 2、负责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按规定作出是否准予颁发白蚁预防证的决定。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颁发白蚁预防证 (一)岗位责任人:发证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房屋白蚁合同书的签订。 2、负责房屋白蚁预防证的颁发。 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办公室 (电话:0736-3261176)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10 3213086 | |||||||||||
窗口地点 | 县政务中心6号楼大厅房管局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8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6-326154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 锋 13974208820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个工作日 | □是 ■否 | 邱春艳 | 白蚁防治所 | 办事员 | |||||||
初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高柏军 | 白蚁防治所 | 副所长 | |||||||
复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 锋 | 白蚁防治所 | 所长 | |||||||
决 定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王绍先 | 局领导 | 副局长 | |||||||
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邱春艳 | 白蚁防治所 | 办事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白蚁防治申请表 | 表格 | 1 | |||||||||
2 | 建设工程项目批文 | 文件 | 1 | |||||||||
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证照 | 1 | |||||||||
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证照 | 1 | |||||||||
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证照 | 1 | |||||||||
6 | 建设工程底层平面图 | 其它 | 1 | |||||||||
7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证照 | 1 | |||||||||
8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证照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毛文军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房屋白蚁预防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初审 |
防治组现场勘察 |
现场白蚁预防施药 |
所负责人复审 |
发 证 |
资 料 归 档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制度
为增强房地产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准确地公开房地产管理信息,充分发挥房地产管理信息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1年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要点》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的原则
合法、全面、客观、真实、公正、公平、及时、便民。
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的范围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三、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的内容
房地产管理系统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主要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
四、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的项目
(一)本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四)行政处罚事项;
(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六)上级相关部门及本局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单位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要根据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编制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目录和相关内容。
五、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
1、通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网,向社会公开房地产管理工作职责、职权、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2、定期在新闻媒体介绍房地产管理业务;公布服务承诺;公示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3、及时公示新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以及政务事项的变化情况。
4、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内公开相关内容,在需要时,随时对内公开有关内容。
六、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的相关制度
1、主动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应当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服务指南、电子屏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信息生成产生或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
2、依申请公开制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属于本局掌握的主动公开的事项,将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务信息。对于当场可以答复或提供的要当场答复和提供;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特殊情况下经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预审制度
拟公开的事项必须经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办公室予以公开。重大事项要由承办股室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股室初审,请局领导审批后再行公布。
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公示听证制度
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后再向社会公布。
5、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投诉受理制度
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受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投诉人。
6、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考核评议制度
(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作风和行风评议体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三)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定期考核每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四)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六)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当年度各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取消当年度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资格,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纪检组。
7、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责任追究办法
(一)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和局纪检组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分。
(1)不按规定进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4)违反法律法规,泄露相关机密的;
(5)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中的其他违纪行为。
(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处理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处理相对应的原则。
(三)违反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规定,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对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造成一定后果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股室)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政纪处分(同时违反党纪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工作,局办公室和法制股分别做好审查审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网络信息的发布,局纪检组负责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责任追究工作。
(五)凡出现前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五种违纪情形时,监察室应在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局纪检组和局党组研究审定。
(六)被追究对象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于接到处理通知后30日内向本级或上级监察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设立举报箱和监督电话,监督电话:3222452。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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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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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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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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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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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他 组 织 | 名 称 |
| 组织机 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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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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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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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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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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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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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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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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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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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形式要求(可选可填) | 获取信息的方式 (可选可填) | ||||
□纸本 □电子文本 □光盘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快递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法纪,加强房政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房管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本局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房地产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指由本局的监督检查小组人员,对全局各内设职能机构、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内设机构)的业务工作程序,工作人员管理、内部控制办法以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等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在检查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被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
第四条 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监督检查与管理相结合;
(二)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
(三)日常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检查相结合。
二、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本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法规和政工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由法制股负责,政工股,财计股配合实施。
第六条 法制股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局长批准后选派或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并确定检查组长,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具体负责研究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草拟检查报告,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相关的政策水平;
(二)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有一定的检查技能、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检查组应在进点前7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内部检查通知书,其内容包括:
(一)被查单位名称:
(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三)对被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检查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工作联系电话;
(五)单位公章及签发日期。
特殊情况下,事前下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可能有明显影响的,经局长批准,可在检查组进点的同时将内部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查单位,并即时实施检查。
第九条 法制股每年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局的各内设机构的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收入是否如实上帐,上缴,有无瞒报,虚列收入情况;
(二)支出是否合法,有无虚列开支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开支的情况;
(三)局各股、室、站、所负责人离任审计;
(四)产权,交易是否按《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审批工作;
(五)拆迁,安鉴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许可,危房鉴定工作;
(六)物业管理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维修基金收缴是否规范,帐目是否清楚,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是否落实;
(七)开发管理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许可;
(八)房屋测绘是否按《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开展业务工作;是否签定测量委托书,是否填制现场踏勘书并踏勘人签字(两人以上);
(九)白蚁防治是否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实施管理。灭蚁药物是否建立制度专人专帐管理,是否按防治合同服务到位;
(十)行政处罚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所规定的处罚范围履责,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十一)公房管理是否按《城市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租金的核定,收缴,入库以及直管公房的处置,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是否建立制度并按制度执行,私转私让的处罚是否规范合法;
(十二)租赁管理是否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管理》。是否建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证》的颁发是否合法并已建立房屋租赁档案;
(十三)档案管理是否按《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十条 检查组检查前应认真研究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方案应由检查组长或指定专人,在进点前7日内编制完成,经检查组全体成员认真讨论研究,报经内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
检查组在实施检查中,如发现预先制定的监督检查方案不适合实际工作需要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向法制股报告。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监督检查方案的依据;
(二)被查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检查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方式、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四)检查组成员组成及分工;
(五)检查组组长签名;
(六)编制日期。
第十二条 检查组进点前,应组织参检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明确检查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检查组进点后,应与被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介绍内部监督检查有关规定、主要做法和监督检查计划,了解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十四条 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实施检查时,应对被查单位的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及时调整检查重点和检查方式。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可查阅,调取,复印相关档案资料,可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取得证明材料。在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或调查、询问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证明材料应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和调查的内容与事项,通过记录、摘录、复制、分析、计算等方法,搜集真实的证明材料,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做到客观公正、表述准确、简明扼要、一事一稿。
第十七条 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号;
(二)检查项目的名称;
(三)检查事项发生的时间、文件号、凭证号、会计分录、金额等;
(四)被检查单位违法、违规事项主要内容的摘录;
(五)附件的主要内容和页数;
(六)被查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名;
(七)检查组工作底稿制单人、复核人签名及日期;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相关工作底稿之间的数据有勾稽关系的,相互引用时应当注明工作底稿的编号。
第十八条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管理薄弱环节、表格填写不完善,帐务处理不当等技术性差错问题,应及时向检查组长报告,经同意后可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进管理或调整帐务的意见与建议,并将被检查单位采纳与纠正情况记入检查工作底稿。
第十九条 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检查单位正在实施的严重违反法纪行为,检查组长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 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或延至30个工作日),将检查报告连同检查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并提交法制股。
检查报告应当内容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语言简练。检查组对最后形成的检查报告要征求被查单位的意见,由被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检查组对被查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并修改检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 检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容和方式;
(二)被查单位行政审批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该单位工作的基本情况;
(三)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认定根据和处理处罚意见;
(四)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检查组长签名;
(七)报告日期。
三、审理与处理
第二十二条 法制股应组织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进行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被查单位的工作评价是否恰当;
(二)检查证据是否准确、充分、有效;
(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或与检查有关的其他事项是否清楚;
(四)对违法违规事实的定性、处理意见是否合法、合规,表述是否准确。
(五)提出的管理建议是否符合本局发展与改革的方向、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第二十三条 法制股应本着实事求是、充分沟通的原则,认真听取、研究被查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对检查报告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调整和修改过程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检查报告经审理定稿后,应再次征求被查单位意见。被查单位在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可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 法制股要将最终审定的检查报告和被查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上报局党组。检查报告经局党组批准同意后,法制股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被查单位正式发文,要求被查单位予以纠正。被查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上报局党组,并抄送法规股。
第二十五条 检查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法制股要将检查资料进行鉴别整理,依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送单位档案室存档。
四、日常监督
第二十六条 法制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监督检查过的单位进行回访监督,建立追踪问效制度,征求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落实被查单位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全局各内设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制定并公开内部办事制度,接受监督。内部办事制度应体现:
(1)办事的原则和要求;
(2)办事程序及时间规定;
(3)办理重要业务的特别规定;
(4)办事人员的分工和制约。
第二十八条 内部监督检查分定期每半年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情况随机检查,次数不限。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本局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坚持原则,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外,还要和年度股室考核结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奖惩(具体办法由政工股制定)。
第三十条 在检查工作中,被查单位对相关资料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意阻挠检查,对检查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反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规定的,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取消其内部监督检查人员资格。
六、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房地产行政执法中有过错的,依照本办法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过错责任追究,是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做出的违法行为、不当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其责任的监督措施。
第四条 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或者不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五)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规定时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八)无法定依据收费或者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九)不按规定向申请人出具相关书面凭证的;
(十)将行政许可权违法委托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
(十一)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损害许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第五条 在实施行政征收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一)无法定依据、法定职权实施征收的;
(二)擅自设立征收项目,或者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
(三)未按法定程序实施征收的;
(四)其他违反征收规定的。
第六条 在实施行政检查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一)无法定依据、法定职权实施行政检查的;
(二)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检查的;
(三)非正当目的实施行政检查的;
(四)不按法定程序、时限实施行政检查的;
(五)放弃、推诱、拖延、拒绝履行行政检查职责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纵容违法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行政检查工作规定,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一)无法定处罚依据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指派、委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组织、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擅自设定行政处罚或者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四)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的;
(五)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六)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的处罚不开具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七)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他责任而不移交的;
(八)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九)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十)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一)实施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第八条 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应当按下列情形追究有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而擅自做出行政行为的,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批准职责,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的,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四)承办人因过失提出错误意见,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按所起作用大小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五)审核人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按照审核人意见批准的,按所起作用大小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六)审核人未报请批准而直接做出错误决定的,追究审核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七)批准人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或者未经承
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错误决定的,追究批
准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第九条 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追究局主要负责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下列情形,应当从重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行政执法人员明知本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而不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二)行政执法人员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或者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仍然发生同一性质、同一种类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
(三)干扰、阻碍、抗拒对其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四)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或者责任追究承办人员打击报复的。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的,可以不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采取的补救措施,未能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的,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科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二)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产生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三)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过错造成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第十三条 根据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可以给予下列形式的处理:
(一)性质、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责令改正、诫免谈话、写出书面检查;
(二)性质、情节轻微但社会影响较大的,通报批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称职;
(三)性质、情节一般,危害后果较大的,离岗培训,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四)性质恶劣、情节较重,危害后果很大的,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并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科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或者变更、撤销的比例较高的;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信访次数较多,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法或不当行政的;
(三)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较多,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法或不当行政的;
(四)执法科室一年内出现一次负面影响较大的、危害后果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时,外部评议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六)其他不符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和规定的。
第十五条 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由局党组研究决定,局法制股和政工股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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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县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澧政办发〔2008〕9号)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2008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二条 考核评议机构为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法制股负责。
第三条 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评议办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股室(所)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只考核到各股室(所)及股室(所)负责人,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过错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各股室(所)应相应制定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各股室(所)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根据各股室(所)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100分以上);较好(95-100分);一般(90-95分);较差(85-90);劣(80分以下)。
(四)采用年中考核、年终总评的方法。日常由负责考核的股室(所)积累情况,年终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做出总评。
(五)年终实行群众评议。年终对各股室(所)及股室(所)负责人进行一次社会评议,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局内部对有关股室(所)、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
第五条 考核指标
各股室(所)考核分100分。对执法管理情况,执法公开情况,执法实施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具体细则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表。
第六条 组织考核的方法
(一)听取被考核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工作资料;
(三)测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七条 社会评议指标
由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牵头,法制股具体负责,政工股、计划财务审计股配合参与,于每年十二月中旬开始组织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年度评议坚持现场检查与集体评议相结合,单位评议与个人岗位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年度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评议细则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单位民主测评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评议表》。
第八条 组织评议的方法
(一)由评议考核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被评议考核机构现场进行;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九条 奖惩措施
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机构和人员,由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凡是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附: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单位民主测评表》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评议表》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房管局行政执法单位民主测评表
科目单位 | 管理水平 | 执法效能(20分) | 服务质量(20分) | 廉洁自律(20分) | 工作效率(20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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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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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评议表
科目姓名 | 德 (20分) | 能 (20分) | 勤 (20分) | 绩 (20分) | 廉 (20分) | 总分 (100分) |
产权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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