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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财政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09:50 作者:admin02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LXDR—2018—09010

  澧财发〔2018〕6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2〕22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财政局

  2018年9月21日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2〕22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支出。

  第三条抚恤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平公开、严格审批、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

  第四条抚恤补助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实行管理办法、扶助对象、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

  第五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抚恤对象补助的资金支出,包括:

  1.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人员)的残疾抚恤金;

  2.“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资金;

  3.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4.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5.部分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的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6.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7.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

  8.国家按规定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

  9.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

  第六条县财政局在收到专项资金指标文后,及时通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负责做好人员审核和资金的发放工作。

  第七条抚恤补助资金应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申报资金时,填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专项资金使用申报表》(见附件),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做好审核工作,按审核流程申报。

  第八条抚恤补助资金的发放单位必须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支出内容使用抚恤补助资金,认真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切实提高抚恤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抚恤补助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实行涉农“一卡通”的资金,要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

  第十条抚恤补助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局负责收录优抚对象基本信息和银行帐号后统一打卡,应当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全面实施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同时,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体系,形成财政、民政及金融机构之间的联通联动机制,对资金发放实现全程监管。

  第十一条县民政局应当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将本县优抚对象各项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新增人员、自然减员以及优抚对象本身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优抚对象数据库中进行更新。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的单位(个人)和部门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抚恤补助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个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者逃避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和县民政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对抚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抚恤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专项资金使用申报表

  附件: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专项资金使用申报表

申请单位

(盖章)

资金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资金文号)

资金总额

已拨金额

申报金额

项目申报理由

及依据

                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业务部门意见

财务部门意见

负责人意见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财务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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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申报专项资金须附具体实施的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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