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拔抽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各镇、街道、县直单位公开选拔抽调工作人员,服务全县公务用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抽调工作人员18名。
二、选拔时间
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考核优秀的可继续抽调。
三、选拔范围与条件
(一)选拔范围
各镇、街道、县直单位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科级领导干部除外)。
(二)选拔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取得驾驶证1年及以上时间;
3.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服从意识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在抽调期间,编制所在单位负责财政打卡工资、“五险二金”和工会待遇的落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抽调人员的生活费、加班补贴和年底绩效差额等待遇兑现发放,并对抽调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拔抽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主要领导审定。资格审查贯穿抽调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2:1,进行笔试和面试;达到1:1但未达到2:1,只进行面试;未达到1:1,只进行考察。
(三)考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后按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选拔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生活作风等情况进行考察。
公开选拔过程中各个环节均不进行替补。
(五)公示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考察情况,报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确定选拔对象,对拟抽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抽调工作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786624970 联系人:刘斌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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