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六举措巩固“十百千万”生态家园建设成果
为巩固“十百千万”生态家园建设成果,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切实加强林木抚育管护。我县主要抓好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认真组织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标牌、标语、各种会议,宣传建设生态家园的重要意义,使之全县动员、全民建设、全民保护,提高全民创建和谐优美、宜居生态家园的意识。
二、落实林权 按照“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思路,采取租赁、承包、拍卖、合股等多种方式,对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进行合理流转,用制度创新激发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落实林权到人到户,并及时给林权所有者办理林权证,制定管护责任与受益后的利益分配,确保路渠常荫、家园常绿。
三、确定目标树 为确保路渠常绿,受益后实行循环采伐或采挖。路渠造林以10-12米为基准确定一株目标树,目标树要确保50-100年不采挖,实行间空循环采挖,确保路渠常荫。
四、确定采挖年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造林后树龄达到10年以上(含10年),才能实行凭证采伐,并纳入限额采伐计划,严格管理。
五、加强打击 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森林公安加强对路渠造林和生态家园建设的管理,对重点路段进行监控,对基层组织和林农反映举报的毁林案件及时立案,从严打击惩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杀一敬百的作用。
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乡镇把“十百千万”生态家园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积极谋划,确定目标,抓好“十百千万”生态家园建设。对生态家园建设有亮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进行奖励,并在全县进行总结推广,对未完成的乡镇予以通报,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与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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