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资料顺利交接
6月9日,我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资料实现顺利交接。
交接仪式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金平主持,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朱金平在交接仪式上要求,国、地、财三家部门要相互支持、通力配合,严格按省、市规定的节点同步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交接后的征管工作正常开展,财政收入不出现缺口,纳税人基本满意,“营改增”工作顺利完成。
据了解,此次交接,国税部门共从地税部门接收纳税户2804户,其中查账征收户66户,双定税款户28户,零散户2710户。2012年共入库“营改增”范围税款总额为4990万元。
相关政策:
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目标:确保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今年8月1日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9月1日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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