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稳步开展森林保险工作
近几年,我县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补贴”的原则,在县财政、林业、保险等部门共同推动下,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帮助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分散林业经营风险,维护大家的利益。2015年,全县森林投保总面积59.07万亩,其中41.67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部参保,商品林参保面积17.4万亩。全年办理理赔面积3259亩,理赔金额37多万元,涉及受损农户52户。
在开展森林保险工作中,县林业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一是保证承保信息齐全有效,做到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费发票“三单一证一票”信息一致;投保分户清单中被保险人姓名、农户身份证号码、保险数量、保险标的四至范围、林权证号码、农户直补卡号或其它银行账号等“六要素”齐全准确。二是坚持以林权证的权属关系和面积为依据,确定被保险人以及投保面积,并将林权证复印件作为保险合同附件留存。三是确保赔款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是分散林农的,直接打卡支付到户;是集体林场的,转账支付到单位。四是严格按照相关理赔规章制度办理理赔事务,不截流挪用理赔资金,不通过虚假赔案虚列赔款支出,确保了理赔结果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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