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下放33项行政权力事项由县级直接实施
常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对“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中规定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等33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区县市,由区县市直接实施或委托区县市实施。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工作目标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下沉,确保湘政办(2019)32号文件确定的33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平稳下放、高效运行,赋予区县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打造更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县市要充分认识到权限下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并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法律、程序等业务培训。各区县市权限承接部门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程序、减时限”的总体要求,抓紧编制本部门承接权限事项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切实做到权限承接规范有序。严格督查考评,市审改办将在9月下旬对此次33项市级经济社会权限下放情况进行督查。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杨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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