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井镇 :制订四项措施 助推粮食生产
今年以来,盐井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粮食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推进粮食生产工作。目前,全镇早稻育秧260余亩,其中集中育秧63亩中软盘育秧27亩,湿润育秧200余亩。
一、抓党政合力、明确目标任务。2011年12月23日县政府召开2012年早稻集中育秧动员会以来,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在确保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在2011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增,确保稻田不抛荒,双季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力争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工作任务。
二、抓办点示范、干部联村包户。确定两个示范区;一是采取“统一规划,办点示范,村级落实、捆绑实施”的方式,确定以分水岭、三圣庙、豹子岭、白马庙村连片早稻集中育秧示范区,以三圣庙村官桥坪、分水岭村蒋家坪连片打造2000亩早稻高产示范区。二是落实机关站所干部转作风、不休息、抢季节、求实效。实行“联村、包组、下农户、到丘块、定品种”的“五落实”责任制。
三、抓措施推进、镇财政再补贴。一是对集中育秧示范区加大资金投入,实行“三统一”,统一供种,统一组织劳力翻耕,统一育秧。二是种植早稻参加统防统治的农户,镇财政再奖励补贴每亩20元。三是对发现连续抛荒二亩以上的,严肃追究支部书记和村干部的工作责任。
四、抓制度保障、实行检查督促。一是实行粮食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各村支部书记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村主任为粮食生产具体责任人,联村干部粮食生产主要责任人,对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二是实行粮食生产包干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包干,对没有及时翻耕,潜在着抛荒可能的稻田,对因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造成水稻播种面积不能落实、出现稻田抛荒的,依法依纪追究包干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三是粮食生产考核奖惩制。由镇农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年粮食生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年终对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进行表彰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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