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镇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文件精神
11月7日,梦溪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站所长、各村(居)支部书记会认真学习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个严禁”文件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镇成立建设用地(含村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镇长,分管国土城镇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规建环站、水利站、林管站、国土所、各村(居)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镇规建环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镇政府制定并下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方案》(梦政发[2013]19号)文件,规范建设用地行为和报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过程控制,推进建设用地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根据该镇实际情况,明确“四个严格”:严格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建设规划,并实行包村居干部负责制,经常做好下村居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建设用地必须严格遵守先报批、再征拆、后供地的报批程序,所有审批由镇政府统一向县政府报批,确定在获取正式审批文件后,再开展其他后续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审查,为杜绝乱占耕地等现象,实行现场勘察、实报实批制度,做到尽量多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或低效闲置土地,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四是严格考核追责,镇政府将把规范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居)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工作,杜绝以权谋私,违法建设。出现违法建设的,根据情况取消本年度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或对该单位年度工作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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