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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动态

张公庙司法所建立人民调解员机制

发布时间:2014-07-22 16:41 作者:梁甜 来源:张公庙镇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助推村级组织发展,张公庙司法所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机制,前期已在10个村试点,维稳效果明显,下一步将在全镇20个村(居)全面推开此项工作。
    他们着力“三注重”,确保队伍整体素质 。即注重选聘条件,村(居)人民调解员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及调解工作经验、自身素质好。注重社会监督,人民调解员要遵守《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杜绝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地开展调解工作。注重学习培训,镇司法所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更新、充实调解员法律知识,提升工作能力。
    明确工作目标。人民调解员要协助村支两委抓好本村综合治理、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负责排查调处本村(居)群众的矛盾纠纷,配合村(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调解 (调查)笔录,正确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等规范化文书,做到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人民调解员要坚持常走访,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发挥专职专干的优势,定期走访农户,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事项的排查,做到信息灵、底数清,及时向村支两委报告重要信息,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决策及时、调处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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