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井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按照有关规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2月29日上午,盐井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教育学习。
教育学习会在司法所办公室进行,此次集中教育学习主要是让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与《刑法》有关条款,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明确社区矫正期间的义务。学习中,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思想汇报,司法所所长万大美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要求:强调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要从思想、行为上转变,提高认识、服从管理、认真改造;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镇司法所将尽力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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