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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动态

官垸镇“五条纪律”规范合村后续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3 15:21 作者:杨阳 来源:官垸镇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官垸镇新成立的村分别举行了挂牌仪式,合村工作已初步完成。按县委要求,新村设临时委员会,持续工作到明年换届。
    为确保合村后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端正社会风气,官垸镇党委政府6月22日召开全镇干部会,发布了五条工作纪律:
    一是严打拉帮结派行为。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惩封官许愿行为。对以谋取职务调整、职务晋升等为目的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三是严格规范财经纪律。在临时工作委员会运行期间,各村由党总支书记管理财务,所有支出一律先上报后使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报镇党委副书记;3000元以上的,报镇党委书记。临时委员会运行期间,原党支部停止一切经济行为,一律不允许再报销原支部统一结账后未上报的账目。各项财经纪律需严格执行,违纪违法行为一律追责到人。
    四是严格资产资源清理。各临时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开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的全面清理,并对社会公示。同时,开展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上报镇纪委。
    五是严肃端正干部作风。由镇纪委牵头,联合财政所、经管站、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对全镇党员干部的作风进行督导抽查,重点查处农村三资、惠农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镇纪委将坚决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坚决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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